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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安居商业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4-04-17]
0

项目编号:AJ-2024SYJJ002

一、招租资产信息 

招租标的

所在社区

租赁标的地址

租赁面积(平方米)

所在层数

出租用途

招租底价单价(元/平/月)

招租底价总价(元/月)

免租期(月)

竞价保证金(元)

最低加价幅度(元)

备注

1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一里1-101

29.69

一层

商业

223

6621

30,000.00

150

 

2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一里6号105

94.12

一层至二层

商业

217

20396

85,000.00

450

 

3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一里7号104

172.96

一层至二层

商业

154

26618

110,000.00

550

 

4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一里7号106

90.92

一层至二层

商业

188

17093

70,000.00

350

 

5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三里6-108

44.57

一层

商业

172

7666

35,000.00

200

 

6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三里6-109

44.57

一层

商业

172

7666

35,000.00

200

 

7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三里7-101

44.57

一层

商业

166

7399

30,000.00

150

 

8

高林居住区

高林三里7-102

44.57

一层

商业

166

7399

30,000.00

150

 

9

后溪花园

崙上东里5号

129.57

一层

商业

28

3628

15,000.00

100

 

10

后溪花园

崙上东里46号

104.27

一层至二层

商业

28

2920

15,000.00

100

 

11

湖边花园A区

金益三里7号104、金益三里7号105、金益三里7号106、金益三里7号107、金益三里7号108

546.17

一层

商业

65

35392

2

145,000.00

750

水表因欠费已停水并产生滞纳金,具体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并由中标人承担,具体请咨询属地物业。

12

湖边花园A区

金益三里10号102

55.81

一层

商业

44

2456

10,000.00

50

13

湖边花园A区

金益三里10号113

31.16

一层

商业

89

2773

15,000.00

100

14

湖边花园A区

金益三里13号104

45.05

一层

商业

46

2072

10,000.00

50

15

湖边花园A区

金益三里13号108

43.82

一层

商业

69

3024

15,000.00

100

16

湖边花园A区

金益三里15-107

49.99

一层

商业

112

5599

25,000.00

150

17

湖边花园B区

龙湫二路3号

123.02

一层

商业

91

11195

45,000.00

250

 

18

新阳居住区一期

孚莲一里345号

27.9

一层

商业

90

2511

15,000.00

100

 

19

海新阳光公寓

新景西里39号

48.25

一层

商业

45

2155

10,000.00

50

 

20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11号116

27.58

一层

商业

26

717

5,000.00

50

 

21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20号114

59.05

一层

商业

30

1772

10,000.00

50

 

22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20号115

55.88

一层

商业

30

1676

10,000.00

50

 

23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20号122

59.2

一层

商业

49

2901

15,000.00

100

 

24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37号104

56.64

一层

商业

42

2379

10,000.00

50

 

25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45号110

40.94

一层

商业

49

2006

10,000.00

50

 

26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45号111

42.32

一层

商业

49

2074

10,000.00

50

 

27

东方新城一期

祥福三里46号102

59.92

一层

商业

41

2457

10,000.00

50

 

28

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

祥吴五路37号

85.29

一层

商业

58

4974

20,000.00

100

 

29

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

新店路2303号

64.37

一层

商业

36

2317

10,000.00

50

 

30

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

祥福三里100号103

62.73

一层

商业

50

3137

15,000.00

100

 

31

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

祥福三里100号106

20.94

一层

商业

104

2178

10,000.00

50

 

32

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

祥福三里100号107

20.94

一层

商业

114

2382

10,000.00

50

 

33

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

祥福三里100号109、祥福三里100号110

41.93

一层

商业

104

4361

20,000.00

100

 

34

滨水小区

滨水一里29-1

118.83

一层至二层

商业

61

7192

30,000.00

150

未设置独立户号的水电表,相关费用由属地物业代收代缴

35

滨水小区

滨水一里39号

167.16

一层至二层

商业

57

9528

40,000.00

200

 

36

滨水小区

滨水一里80号

107.3

一层至二层

商业

71

7618

35,000.00

200

 

37

滨水小区

滨水二里2号

129.17

一层至二层

商业

57

7363

30,000.00

150

 

38

滨水小区

滨水二里9号

128.49

一层至二层

商业

74

9508

40,000.00

200

 

39

城北小区

朝洋一里11-105号

198.41

一层至二层

商业

18

3663

15,000.00

100

 

40

后吴公寓

西福一里1-202号

1197.85

一层至二层

商业

29

34738

3

140,000.00

700

该项目内部配备的手扶梯已报停,承租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需自行联系具备相关维保资质的单位负责手扶梯的维保工作

41

后吴公寓

西福一里1-111号

29.88

一层

商业

56

1673

10,000.00

50

 

42

后吴公寓

西福一里1-112号、西福一里1-113号

135.11

一层

商业

56

7566

35,000.00

200

 

43

后吴公寓

西福一里3-108号

115.09

一层至二层

商业

45

5179

25,000.00

150

 

44

后吴公寓

西福一里8-108号

116.97

一层至二层

商业

43

5030

25,000.00

150

 

45

后吴公寓

西福一里8-110号

116.4

一层至二层

商业

43

5005

25,000.00

150

 

46

华铃花园三期

纺织路84号108

55.07

一层

商业

50

2754

15,000.00

100

 

1.租赁年限(含免租期):5年。

2.招租方式:通过“安居竞价交易网 (jingjia.xmanju.com)”进行网上报名+线下竞价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网上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安居竞价交易网”仅支持“电脑端”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和竞价操作)。

详细竞价操作指南请登录“安居竞价交易网-帮助中心-流程指南-竞价流程”查阅。(竞价人应提前做好网上报名安排,因竞价人自身报名安排、电脑操作水平、使用终端设备及网络数据传送等任何因素,导致报名截止时间前,安居竞价交易网服务器未收受到竞价人完整报名登记,则报名未成功,不能参与竞价。同时,也不再另行受理竞价人的竞价报名登记)。

3.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4.免租期(如有)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5.租金缴交方式:租金采用预付方式并由承租人按期支付,每三个月为一期,签约时须同时付清该合同项下的装修培育期第一期租金(无装修培育期的则为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相当于最后一个计租年度三个月租金)。

6.承租人须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现状(注:此处现状特指租赁房屋交接时的现状,目前非空置房屋交接时的现状为原承租人搬离并拆除其自行增设的设备设施后的状态)、周边环境、物业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察看及充分了解,确认租赁房屋符合需求并同意按租赁房屋交接时现状及合同约定承租;租赁房屋交接时的现状同时应作为承租人向招标人返还该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之一。

7.本次招租的标的作为小区生活配套的商业用房,仅允许经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承租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意向标的是否符合其业态规划,进行充分了解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该意向标的开办承租人规划的业态能否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相关证照等;拟经营煎、炒、炸、烤等易产生油烟或扰民的餐饮服务项目的承租人需严格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并按有关要求自行增设排放设施、净化或分解设备等,不破坏环境或扰民,并于装修前签订承诺书。若承租户未按此执行且拒不整改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设立“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8.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将该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租、分租、交换、承包等),也不得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含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权利负担;租赁期内,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为注册地址的商事主体,若该商事主体为个体商户,则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为承租人本人,若该商事主体为公司法人或合伙企业则股东或合伙人之一须为承租人本人。须在开业一个月内将全部证照报招标人备案存档。

9.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招标人及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但招标人的同意并不免除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应事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承租人保证其装修/改造的合法合规性,按有关规定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租赁房屋经营及装修/改造需要的审批手续,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有关承租人未能通过相关审批及验收的责任。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涉及对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或改造原房屋隔墙/楼梯/楼板/卫生间等)的改造或破坏,招标人将视承租人装修/改造情况酌情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对同标的内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改造或破坏的,同等视装修改造情况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装修恢复保证金将在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或届满后,在承租人依约恢复原状且不存在违约情形时无息退还,具体收费标准参考附件。

10.租赁期间,不排除存在相关方于店面周边公共区域增设公共设施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在店面周边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摆放健身器械等。

11.如项目存在店面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隔油池、电梯等),中标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商用停车位由属地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有偿使用。如项目中店面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的,因用电线路会产生电损,故需承担一定电损费用,具体费用由属地物业按用电量分摊收取。(具体咨询属地物业)

12.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竞价人需确认已知悉该情况,如拟经营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才能经营的项目,请不要参加本次竞拍。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诉求,且竞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因建筑设计等原因,房产实际可作为经营的使用价值不同,竞价人需谨慎对房产进行实地的查验。竞价人已确认并同意招标人已经通过对标的的展示,向竞价人明确说明和揭示了标的的瑕疵、缺陷和风险,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合同,且无权要求招标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二、承租人要求

1.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

3.被列入招标人和/或招标人所属安居控股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企业、团体或个人,不得参与租赁意向报名并不得承租或续租安居控股集团及其所出资企业资产。

4.竞价人在竞价过程及中标后,应诚信履约并接受招标企业依据《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的管理。

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

1.公告时间(同报名时间):

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8日当日 16 点止。

2.报名规定:

(1)竞价保证金说明:

①竞价人参加标的竞价应缴纳标的相应的竞价保证金,请竞价人根据系统给出的建议金额及拟竞得标的情况足额缴交。多竞得需多缴纳。

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账号主体与参与竞价主体须一致。不得由他人代为缴款,不得采用现金汇款缴交。

③竞价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已缴纳的所有竞价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商业类)》后10个工作日内(若存在需签订多份租赁合同的,以最后一份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退还至中标人预留银行账号;如竞价人未能竞得标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7日无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价人预留银行账户。

④如竞价人未通过招标人的资格审核,竞价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价人预留银行账户。

各标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招租资产信息》,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缴交并上传缴款凭证须在2024年5月8日16:00前完成,以系统及保证金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保证金账户户名: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账号:990200177489588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2)网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首次在安居竞价交易网登记报名的,需自行注册竞价账号,并提交竞价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后,方可报名。请竞价人自行妥善保管好竞价账号及密码。

①单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需)、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

②个人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3)线下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①单位携带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需与网上报名时的经办人是同一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若非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至现场供核查并办理竞价审核手续;

②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供核查并办理竞价审核手续;

(4)标的竞价资格取得:

①竞价人需在线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期限内完成并通过对应报名手续,任一环节手续未在期限内完成或通过手续的,则报名未成功,不能参与竞价。

②竞价人完成线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手续,仅代表招标人受理了其参与竞价的申请,是否具有相关标的竞价资格须待招标人审查确认后,给其竞价账号开通相关标的网上竞价操作资格权限为准。

3.资格审核:2024年5月9日(8:30—12:00 ),于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厦门安居集团客户服务大厅1楼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4.竞价会时间:2024年5月9日 15:00起

四、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风险提示:竞价人应提前做好网上报名安排,因竞价人自身报名安排、电脑操作水平、使用终端设备及网络数据传送等任何因素,导致报名截止时间前,安居竞价交易网服务器未收受到竞价人完整报名登记,则报名未成功,不能参与竞价。同时,也不再另行受理竞价人的竞价报名登记。

2.合同条款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商业类)(样稿)。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看样时间安排:

2024年4月24日09:00—11:30  高林居住区、后溪花园、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

2024年4月24日15:00—17:00  新阳居住区一期、城北小区、东方新城一期、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

2024年4月25日09:00—11:30  海新阳光公寓、滨水小区、后吴公寓、华铃花园三期

看样预约电话:0592-5908017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00)

(2)中标结果公示期:本批次全部标的竞价结束之日起7日(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xmanju.com/)

(3)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以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与中标人签订该批次《房屋租赁合同》,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4)签约说明:

①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竞得,则在7个工作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第二日起算;如非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竞得,则在30天内组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腾退后的现状移交标的房屋。如未能在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40天内组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最终竞得人必须放弃标的的承租权,且最终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有任何权益主张。

②具体签约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短信/电话为准。中标人如需调整签约时间应提前向招标人提出申请,但需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若中标人延期签订合同时间超过招标人通知的时间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标的另行招租。

(5)本批次成交标的合同拟起租时间:合同生效时间拟定于2024年6月1日,招标人将在本合同生效后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中标人。如因招标人原因逾期交付的,招标人可选择将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计租起始时间及装修期相应顺延或在逾期交付期间不予计租,招标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招标人原因逾期超过60天仍未交付房屋的,双方有权选择无责解除租赁合同。

(6)更多内容详见附件,请竞价人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报名缴费成功视为完全了解、认可本次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竞价文件的约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招租人信息

1.公司名称: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咨询电话:0592-5908017

3.联系地址:厦门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办公楼8楼

4.政策咨询、答疑及投诉等联系电话:968383

 

 

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 附件1.竞价协议书

  • 附件2.《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 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商业类) 样稿

  • 附件4.装修恢复保证金收取标准

  • 附件5.项目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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